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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1批次“本地香”菜籽油样品被检出酸值项目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5-05-31 22:33:06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46期)。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依据为GB 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食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 、游离棉酚、脂肪酸组成等指标。

    信息显示,莆田市涵江区惠民量贩购物广场(萩芦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本地香食品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6月5日生产的菜籽油,酸值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同时,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